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地址:106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Tel: (02)3366-5600 Fax: (02)2363-9290
台大地圖http://map.ntu.edu.tw/ntu.html
應用力學館位於楓香道與桃花心木道口
※ 高速公路
1. 國道1號由建國南路交流道下,走高架往南至辛亥路出口,左轉辛亥路慢車道至復興南路口右轉進入臺 大辛亥路校門。
2. 國道3號下木柵交流道接國3甲線,穿過辛亥路車行地下道後切至慢車道,右轉復興南路至和平東路口迴轉進臺大辛亥路校門。
※ 如何上高速公路
走國道1號者,出辛亥路校門即左轉辛亥路接建國高架道,出辛亥地下停車場需至基隆路口前迴轉。
走國道3號者,出辛亥路校門(或辛亥地下停車場)右轉辛亥路接國3甲聯絡道。
※ 市區車輛
1.進辛亥路校門後右轉即達。
2.進新生南路正門後直行椰林大道到底,左轉小椰林道到底,再右轉桃花心木道到底,右側建築即本所。
※ 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沿舟山路過圖書館左轉,步行約13分鐘。
※ 捷運文湖線:科技大樓站,沿復興南路往南走約600公尺由辛亥路校門進入後第一個路口右轉。
※ 各路公車:
臺大資訊大樓站:298、懷恩S31(於捷運公館站3號出口搭乘)
羅斯福路公館站:30、653、74、254、278、643、644、252、251、236、 606、
291、208、1、510、253、907。
新生南路臺大站:642、290、505、907、284、253、52、280、311、○南,
由西側門進入台大。
和平東路復興南路口站:3、72、74、18、52、211、235、284、237、278、
15、209、295、626、和平幹線、敦化幹線。
※停車資訊(停車費率依各停車場公告為準)
校園停車格
辛亥地下停車場(入口:進辛亥路校門柵欄前右側,出口:辛亥路2段)
本所國際會議廳等場地目前開放租借,意者請洽李小姐(02-33665617)
防疫期間場地租借情形將以本校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作為調整依據,如有變動將公告至本所網站。
臺灣大學應用力學所位於台大辛亥路後門語言中心旁,鄰近科技大樓捷運站及公館捷運站,交通條件便利。2020年1月重新裝修,適合舉辦各項會議活動。
本所場地簡介與容納人數如下:
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
國際會議廳及會議室與階梯教室之管理及借用辦法
84.07.25本校第192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84.09.19本校第1932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3.10.26本校第2361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3.03.11本校第2802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一、國立臺灣大學工學院應用力學研究所國際會議廳(以下簡稱本所會議廳)及會議室與階梯教室之管理及借用,悉依本辦法處理。
二、本所會議廳容量239人,會議室50人,階梯教室兩間皆為98人,借用範圍為學術演講會或研討會以及經本所同意之集會或活動。
三、凡申請借用本所會議廳、會議室或階梯教室者,應先填具申請書(備有表格) ,經本所同意後,即於預約後二週繳納首日場地費用之30%為定金,餘額必須於活動當天內繳清。
四、本所如有特殊需要必須收回使用時,應於借用日兩星期前通知借用者放棄借用,並無息退還所繳之費用,借用者不得異議及請求賠償。
五、借用時間如下:
全天: 08:00 〜 17:00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晚間: 18:00 〜 22:00
六、本所會議廳(包括空調,擴音,錄音系統及一般投影等設備) ,會議室及階梯教室(包括空調,擴音,投影設備)收費標準如下:
借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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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
08:00〜17:00 |
半日 08:00~12:00 13:00~17:00 |
晚間
18:00~22:00 |
一、100國際會議廳 | 18,000 | 10,000 | 10,000 |
二、門廳 | 5,000 | 2,500 | 2,500 |
三、400會議室 | 6,000 | 3,000 | 3,000 |
四、111或113階梯教室 | 4,000 | 2,000 | 2,000 |
五、單槍投影機 | 2,000 | 1,000 | 1,000 |
六、網路連線服務 | 1,500 | 1,500 | 1,500 |
七、視廳設備人員服務費 | 800 | 500 | 1,200 |
八、茶水及垃圾處理服務費 | 800 | 5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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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借用單位如需變更租借日期,可於原預定租借日十四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變更日期以一次為限。借用單位如臨時放棄使用時,已繳納之費用概不退還,但因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屆時無法使用時,可來函敘明原因,向本所洽退原繳之費用。
八、本所會議廳、會議室及階梯教室禁止吸煙及攜帶飲料,餐點進入,如用餐飲請在門廳內飲用。
九、本所會議廳各項設備,借用者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私自架設,並應注意維護公物,如有毀損情況,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借用者如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或違背政府法令及學校規定者,本所有權立即停止使用,不得異議。
十一、本借用管理辦法所得之收入,其百分之三十七列為校管理費,另繳百分之二十水電費。
十二、本辦法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103.03.21發布】
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場地租借及人員服務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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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時間 場地名稱 |
全 日 08:00〜17:00 |
半 日 08:00〜12:00 13:00〜17:00 |
晚 間 18:00〜22:00 |
一、100國際會議廳 |
18,000 | 10,000 | 10,000 |
二、門廳 | 5,000 | 2,500 | 2,500 |
三、400會議室 | 6,000 | 3,000 | 3,000 |
四、111或113階梯教室 | 4,000 | 2,000 | 2,000 |
五、單槍投影機 | 2,000 | 1,000 | 1,000 |
六、網路連線服務 | 1,500 | 1,500 | 1,500 |
七、視廳設備人員服務費 | 800 | 500 | 1,200 |
八、茶水及垃圾處理服務費 | 800 | 500 | 1,200 |
1. 借用時段含場地佈置時間 2. 借用本所國際會議廳可使用門廳及貴賓室,不另收費。 3. 本校各單位或社團租借優惠:一、二、三項場地按七折優待計費,晚上與星期例假日不優待。 校外單位租借優惠:一、二、三項當年度場地租借累積達五場以上(全天以一場計),第六場起九折計費,第十一場起八折計費。 4. 逾時使用以一小時為限,並以收費總額每小時平均費用加收。不滿一小時者,以一小時計。 5. 人員服務費:提供音控室視廳設備服務、茶水及垃圾處理服務 (紙杯、咖啡、茶包等額外物品請自備、佈置會場器具、花籃亦請自行處理清運)。 6. 假日及國定假日:視廳設備人員服務費、茶水及垃圾處理服務費均2200元。 7. 學期上課時間階梯教室不外借。 |
如需租借場地請洽 02-33665617 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