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補助之目的,在結合大專校院充實並有效運用基礎研究核心設施資源,強化服務層次,提供研究人員共同使用。
計畫全程執行期間:自115年1月1日至119年12月31日止。購置子計畫須同時提出購置金額40%以上之配合款證明,研提1年期計畫;中心總計畫及運作子計畫須研提5年期計畫內容。
欲申請計畫者請於1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國科會線上申請作業,並於國科會系統列印「計畫基本資料表(CM01表)」,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送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王若蓁小姐(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研發處需於國科會截止期限114年6月16日前彙整並備函送國科會,須預留作業時間,請務必依照校內截止期限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資訊請參閱研發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