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本(110)年度第1期申請案自110年3月1日起受理申請,本校線上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30日(星期二)(秘書室需於科技部截止期限110年3月31日前彙整並備函送科技部,須預留作業時間,請務必依照校內截止期限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0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科技部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0年6月1日(星期二)。

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
(二)本案補助宗旨系為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但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三)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

詳細資訊請參閱科技部國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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