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為鼓勵學校教授運用已研發成熟之技術能量成立核心技術實驗室,以聯盟形式對外招募企業會員提供技術服務,乃推動產學技術聯盟合作計畫,建構具服務價值之平台,達成永續經營目標。本計畫推動第一期以鼓勵聯盟積極向外技術擴散,提升產學間合作,扎根自主營運之能力。第二期著重聯盟升級與擴大服務能量,透過資源整合提升服務效益,強化產業競爭力。
本計畫申請每一期之執行期間最多為三年,補助二期屆滿後,如擬繼續執行,應每年提出申請。
各期執行重點如下:
1.第一期:奠定自主營運基礎,以營運收入達成自主營運為目標。
2.第二期(含第二期屆滿後):推動聯盟升級,擴大服務能量(跨領域、跨區域)與強化在地連結(連結在地產業聚落、與公協會合作)。
新申請計畫及執行屆滿擬申請下期(年)計畫者,請於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於國科會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於國科會系統列印「計畫基本資料表(CM01表)」,經計畫主持人、系(所)主管、院長核章後送研究發展處研究計畫服務組楊佳蓉小姐(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俾利校方如期彙整造冊函送國科會。(研發處需於國科會截止期限115年8月31日前彙整並備函送國科會,須預留作業時間,請務必依照校內截止期限辦理,逾期恕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