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防疫專區

資料來源:防疫聯絡人群組

現依據校級防疫小組決議,將校方9/5發布的 本校防疫訊息–開學防疫措施 第四點部份內容修正,修正字句以加底線黑體顯示。

全校教職員工生大家好:

開學在即,提醒大家本校最新的防疫措施如下:

一、確診或快篩陽性者

  1. 請通知您所屬單位/系所的防疫聯絡人,同時到本校防疫網站「確診者通報」系統(https://my.ntu.edu.tw/ntuwdc/ConfirmedReport.aspx)做通報
  2. 進行7天居家隔離(可1人1室),期滿無需採檢可直接解隔,進行後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
  3. 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請做好個人防護,可以上課,亦可以進入辦公室、研究室、及宿舍中。

二、返國檢疫者

  1. 請通知您所屬單位/系所的防疫聯絡人,同時到本校防疫網站「居家檢疫通報」系統(https://my.ntu.edu.tw/ntuwdc/reporting.aspx)做通報
  2. 進行3天居家檢疫,以及後續4天自主防疫。
  3. 3天居家檢疫為 1人1戶,或入住防疫旅館,不得外出。
  4. 4天自主防疫可返家1人1室,以單獨房間含獨立衛浴設備為原則,但不可入住一般旅宿,亦不能進入本校宿舍。

三、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

  1. 確診者的同住家人/室友

    (1)    請通知您所屬單位/系所的防疫聯絡人,同時到本校防疫網站「校園健康管理通報」系統(https://my.ntu.edu.tw/ntuwdc/internalReport1.aspx)做通報

    (2)    如已完成3劑 COVID-19 疫苗接種,可進行7天自主防疫,或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

    (3)    如未完成3劑 COVID-19 疫苗接種,則必須進行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

    (4)    3天居家隔離期間以符合1人1室(單獨房間含衛浴)為原則,不得外出。

  1. 確診者的自主應變對象(同職場、課堂、活動曾於2公尺範圍內接觸)

    (1)    與確診者在確診前2日內,有任何一方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教職員工生,由本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者可繼續上班上課(無3日防疫假),如有症狀應儘速就醫。

    (2)    請通知您所屬單位/系所的防疫聯絡人。相關資料由防疫聯絡人填寫於確診者之疫調表中,不需上本校防疫網站做通報。

四、自主防疫者

自主防疫期間,如有到校辦公辦事之需求者, 依中央規定篩檢陰性後可以到校(不需經直屬主管同意),但仍不能參加課程或進入宿舍,同時應符合下列規範:

  1. 個人須無症狀。
  2. 須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結果(例如 9/20 到校,需為 9/19 或 9/20 執行快篩結果陰性)。
  3. 到校期間全程佩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有飲食需求時可暫免佩戴口罩,並於用畢立即佩戴口罩。
  4. 禁止餐廳內用餐、聚餐、聚會、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
  5. 延後非急迫性需求之醫療或檢查。

五、本校公費快篩試劑發放,依下列原則辦理:

  1. 校內確診者之校內密切接觸者(同住親友、同寢室友):每人發放3劑。
  2. 校內確診者之校內自主應變對象,且與確診者在確診前2日內,有任何一方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者:每人發放1劑。
  3. 領用方式:

    (1)    學生於宿舍內與校內確診者接觸(包含同寢室友、以及宿舍內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之校內自主應變對象):請逕向宿舍輔導員領取快篩。

    (2)    其他校內確診者之校內自主應變對象:

  1. 各行政單位之教職員工:請逕向所屬一級行政單位領取快篩。

         Faculty and staff of the NTU administrative units: please go to the top-level administrative units to pick up a rapid test kit.

  1. 各學院(系所)之教職員工生:請逕向所屬學院(系所)領取快篩。已從宿舍輔導員處領過快篩者,請勿重複領取。

    (3)    以上領用人員名單,應與保健中心確診者疫調表上的接觸者名單相符,且領用時須核對證件。

六、關於疫苗假及防疫假

  1. 申請方式:請至【myntu/學生專區/學生生活資訊/學生請假(學生)/學生請假系統】提出申請。
  2. 申請疫苗假:

    (1)    說明:學生於接種疫苗後若覺不適者,可申請疫苗假。若超過可申請疫苗假期限後,仍感不適就醫或休養期間,可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申請病假。

    (2)    請假天數:最多3日(含接種疫苗當日)。

    (3)    檢附證明文件:COVID-19 疫苗接種紀錄卡。

    (4)    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1. 申請防疫假:

    (1)    說明:因「居家照護」、「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或學校相關規範等必要防疫措施等原因而無法上課,得申請防疫假。

    (2)    請假天數: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或本校校級防疫小組規定。

    (3)    檢附證明文件:政府單位之相關正式通知、證明文件、或學校通知。

    (4)    防疫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國立臺灣大學防疫小組 敬上

 

【校內防疫訊息 日期:111年9月30日】

昨天(9/29)的校級防疫小組決議公佈後,這裡做個補充說明:

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需經所屬單位同意方可申請居家辦公,否則應到校辦公。教職員工生到校辦公辦事者,應依中央規定篩檢陰性後方可到校,但仍不能參加課程或進入宿舍。

此項措施自 10/3 (一) 開始實施;過去已申請居家辦公者可以繼續,不受新措施的影響。

以上補充說明,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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